根据《关于公布< 华中师范大学教学工作优秀奖评选办法>的通知》(行教[2005]114号)文件精神,为了完善教师教学考核机制,发挥教育评价的激励与导向作用,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,学校决定表彰奖励2010—2011、2011—2012学年度在教学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、条件
详见上述评选办法,分年度申报,名额分配见附件。其中2010—2011学年度为自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,2011—2012学年度为自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。
二、申报时间要求
2012年11月22号前,各院(系)完成推荐评选工作,上交申报表及材料。学校将于2012年11月29号前对入选名单进行审查及评定,并在网上进行公示,再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公布。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将材料(书面材料一式三份,电子文稿一份)报送教务处203办公室。
联系人:胡志荣,电话:67867082
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