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通讯员杨柳)为了规范我国金融类本科教育,提升金融类专业教学质量,参照部分发达国家制定专业教育标准的办法,教育部金融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也开始积极推进“金融学类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”的研制工作。根据2013年10月21日在北京召开的教育部高等学校金融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“国标小组”第一次工作会议的部署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中南组牵头高校,11月3日,组织湖北、湖南、江西三省设有金融学类(包括金融学、金融工程、保险学、投资学、金融数学、经济与金融、信用管理)专业的高校召开了专门会议,对“金融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(征求意见稿)”进行了讨论,来自三省55所高校的80余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。
在讨论会上,各院校针对“金融类国标(征求意见稿)”的关于教学质量国家标准,根据各自学校的办学情况,围绕专业设置、培养目标、课程体系、师资队伍、教学条件等相关问题,对相关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展开了热烈讨论。
我院副院长叶桦、金融系主任杨柳和讲师宋琴参加了研讨会。作为金融专业新办院校参加这样的研讨会,能够提前掌握本科金融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相关信息,对提高我院金融工程本科专业的教学质量、教学水平,以及金融学专业的学科发展和建设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。